对县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华教体函〔2016〕10号B类)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6-06-12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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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校车安全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我县校车管理,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县校车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黄建明今年已进行了多次调研、座谈,听取相关负责人意见。

1、关于加强校车管理人员培训教育的建议。我们举办了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班,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县近400名校车车主、校车驾驶员、校车照管员参加了培训,取得了明显实效。

2、关于加强校车投入的建议。我县对校车的投入在全市排名靠前,但是“车多钱少”,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校车不能享受油补,我们已多次向省、市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呼吁,但相关政策尚未出台。

3、关于加强校车管理、监督、处罚的建议。我县校车管理的模式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为乡镇长,乡镇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中学校长为具体责任人。特别强化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做好本辖区内校车运力配备,优化校车行驶线路,开展定期与不定期上路督查,处罚违规校车,确保校车行驶道路的安全畅通。以2015年为例,处罚校车违规行为37起,最多的罚款4000元、记12分,由于各部门通力协作,违规行为明显减少。

4、关于规范校车公司的建议。客观来说,我县校车的管理由于起步时对公司化管理缺乏全面的考虑,导致校车公司的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导致我县校车管理出现多种隐患。县校车办将进一步规范校车公司的经营行为,督促校车公司承担起主体之职;不能让校车公司只收费不服务,督促校车公司充分利用监控平台对校车进行有效监管。

感谢您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华容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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