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食品安全监管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负责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食品(含酒类)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初级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

            公安局

                 负责组织负责食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农业局

负责食用农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林业局 

负责食用林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食用林产品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 

 

卫生和计生局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商务粮食局 

负责制定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44号);《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在对市场内食用农产品进行质量抽检时,发现某经营户经营的蔬菜存在农药残留,对不合格蔬菜作出处理后,同时向农业部门通报此信息,建立追溯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若产生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公安部门将介入进行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