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机动车维修经营监督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负责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管理。

负责发放工商营业执照,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交通运输局

             负责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负责全县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和维修经营行为的日常管理。 

安监局 

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管理。 

              公安局

负责公共场所秩序监管,消防验收及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管理。 

              环保局

负责机动车维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004)。
   
某机动车维修企业申请机动车维修许可,先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放工商营业执照,然后由道路运输部门对申请企业的人员、设备、场地、计量设备检定、环保、消防、安全生产条件等进行核准,最后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