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环保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环保局

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商务粮食局

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建设包括再生资源国家试点城市、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分拣中心和回收网点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环保部、住建部令 2007年第8号)
   
某人申请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必须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务部门备案;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