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环保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噪声污染防治管理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环保局

牵头组织“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联合执法行动。对城市声功能区划进行调整,明确区域噪声标准。负责查处在城市范围内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超标排放,查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设备、设施噪声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联合公安、住建(城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文广新旅游局等部门,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和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的环境违法行为。

公安局

   负责在中心城区内实施机动车禁鸣,增设并完善禁鸣标志和标牌。

住建局

负责指导和督促查处:①在临街门面、道路、公共场所使用发电机噪音扰民的环境违法行为。②晚22:00至次日清晨6:00期间违规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音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

结合城区道路改造,根据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对环境敏感区域设置隔声屏,降低交通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居民小区附近某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致电环保局得知该工地未办理夜间施工审批,再致电住建局,由住建局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