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环保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环保局

负责城区空气质量动态监测、数据收集与分析,发布空气质量信息,组织建设大气污染预警体系;负责全县工业大气污染源监控管理,环境执法监察。

住建局

负责全县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组织创建绿色建筑工地;负责混凝土搅拌站、水泥搅拌站的搬迁和监督管理;负责绿色建筑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推广绿色建筑。

负责全县建筑垃圾(含渣土、砂卵石等)审批管理、负责道路冲洗保洁和城乡结合部道路扬尘防治等指导监督;负责道路冲洗保洁和城乡结合部道路扬尘防治等管理。

   工信局

负责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全县工业园区,协调工业园区燃煤退出,建设集中供热(冷)设施;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推进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组织水泥、化工、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交通运输局

推动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营运汽车。

商务粮食局

负责组织和协调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配合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规行为。

 

   
《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南省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