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审核以局名义作出的农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
承担县级农业听证、应诉、理赔和错案责任追究工作。
负责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农业行政管理体系建设。
指导建立无检疫对象的种子、苗木繁育、生产基地。
负责农业植物疫病防控。
实施产地检疫,调运检疫、承办调运检疫手续 对调入的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必要时进行复检、监督和指导引种单位进行消毒处理和隔离试种。
实施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
开展检疫对象调查,编制检疫对象分布资料,负责检疫对象的封锁、控制和消灭工作。
宣传普及植物检疫知识。
承担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农产品生产中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依法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含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违法行为。
负责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工作。
查处耕地质量管理、基本农田保护方面违法行为。
牵头调解农业生产事故纠纷。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的调查、鉴定和处理。
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核发牌证。
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
负责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
负责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负责实施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强制报废回收的监督管理。
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负责农业机械跨区作业服务管理及跨区作业证核发。
负责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受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问题投诉并依法及时处理。
负责全县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负责进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处罚。
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认定和调解处理。
负责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初审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乡镇农残速测人员监测培训,指导乡镇农残快速检测室及合作社、企业农残快速检测室开展农残速测工作。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活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综合报送。
负责农业标准化项目的管理,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
牵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负责监测信息的汇总分析处置工作。
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监管工作计划。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和配套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企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