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水利局
部门职责

制定本级防洪预案和抗旱应急预案。

组织汛前准备工作及防汛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防汛抗旱措施落实。

负责防汛值班管理,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

负责县级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的购置、储备管理和调度。

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发动,督促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

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工作、防洪调度及抗洪抢险、抗旱和灾后恢复等工作。

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负责水旱灾害的统计、核查、上报和发布水旱灾害信息。负责应急整险和水毁工程修复。监督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和应急处险经费的使用。

负责防汛信息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组织执行省、市防指的指示、调度命令,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工作。

指导基层防汛体系建设。

负责防洪大堤破堤申报审批。

负责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