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水利局
部门职责

负责拟订全县河道、湖泊、堤防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拟订全县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指导河道疏浚工作。

指导全县河流、水库、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指导全县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的保护。

负责河道采砂等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的工作。

牵头实施全县水域面积的控制和保护。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工作,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授权范围内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许可及监督管理,组织建设项目防洪论证,督促防洪补救措施的落实。

   负责编制全县河道的洲滩岸线利用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