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超限、超载管理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交通运输局

组织农村公路路政、运政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加强经营性货运站、货物集散地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加强农村公路卸载场建设和管理;建立货运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及信誉档案,登记、抄告超限超载车辆和企业等信息,并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根据职责分工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加快运力结构调整,加强市场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运输车辆查处工作。

公安局

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违规和非法车辆登记使用;配合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组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会同相关部门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企业和窝点; 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货物集散站(场)监管,依法依规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对治超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定期公布经整治验收合格的承压类汽车罐车充装站单位名单;协助国家质检总局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检查从事改装、拼装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及标准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无标生产行为;实施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条例》;《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88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试行)》。
   
我县组织公安、交通、工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在某县一治超站点查获一辆货车,现场查明该货车严重超载,并涉嫌非法改装。公安部门对超载货车、驾驶人依法进行了处理;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线索对非法改装该车的汽车修理厂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