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部门职责

负责实施监所管理,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安全措施,负责羁押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负责对在押犯进行思想教育,劳动改造和考核短刑犯的工作。

配合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开展相关侦查、起诉、审判工作。

负责对判决服刑的罪犯押解投劳,对余刑三个月以内的罪犯执行刑罚。

            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