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人防办
人防工程和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管
1、监督检查对象
人防工程或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建设单位。
2、监督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组织并完成工程质量验收的情况;
(2)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投入使用前是否进行竣工备案;
(3)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
3、监督检查方式
定期检查、抽检巡查、社会监督。
4、监督检查程序
(1)每年制定具体巡查方案;
(2)按计划安排专人对需要现场踏勘的项目进行现场巡查;
(3)对检查内容中涉及问题予以通报;
(4)相关单位按照通报要求整改完成后,及时反馈并进行复查。
5、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
(1)人防工程或兼顾人防工程未经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经营使用;
(2)存在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按照相关条款处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