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人防办
人防专业队伍建设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对象
全县人民防空专业队组建单位
2、监督检查内容
(1)是否按要求组建人防专业队,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保证人员满编;
(2)每年是否结合民兵整顿进行专业队整组,专业队员是否做到人册一致,是否与基干民兵交叉重叠;
(3)是否根据训练和遂行任务的需要,配备装备器材;
(4)是否组织专业训练。
3、监督检查方式
(1)定期检查。每年由人防部门对组建单位进行一次实地检查;
(2)不定期监督抽查。根据民兵整组计划,对部分单位进行点验抽查。
4、监督检查措施
(1)检查专业队整组名册和训练计划;
(2)实地实兵点验抽查。
5、监督检查程序
(1)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内容、时间、要求;
(2)通过听取汇报、检查资料和实兵点验等形式进行检查;
(3)对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6、监督检查处理
(1)要求限期整改;
(2)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3)向本级政府和军事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