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民政局
部门职责

具体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监督管理。

承担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

承担全县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监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对全县社会组织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