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统计局
部门职责

   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制定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

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调研、统计检查和监督;

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出版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