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责任清单(2015版 第一批)
财政局
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财政惠农政策,组织实施财政支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督促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的财务制度,监督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管理全县财政安排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专项资金;牵头研究拟订补助标准办法和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参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的制定,并落实相关工作。

负责全县人才引进经费管理并参与相关工作。

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安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负责下达中央预算内基建及国债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和财政专项基建支出预算。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参与财政投资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参与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

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两型社会”建设有关财政政策,参与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等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监督执行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负责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本级财政资金年度预算和汇总编制全县资金决算;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拨款;检查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

负责组织项目考察评估,上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执行上级年度批复计划,组织项目竣工县级验收;组织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示范推广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