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8]63号)。
标准:护照:200元/证、护照补发:200元/证、护照加注:20元/项次。
性质:行政事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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