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对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监管
类别 行政检查
实施主体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席令第7号)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