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组织计量比对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计量比对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07号)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负责计量比对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计量比对的监督管理工作。”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2号)第十八条“主持考核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采用量值比对、盲样检测和测量过程控制等方式,对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的计量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