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商务粮食局
美容美发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商务粮食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9号)第十八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违反本办法的美容美发经营者可以予以警告,令其限期改正。” | ||
备注 |
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商务粮食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9号)第十八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于违反本办法的美容美发经营者可以予以警告,令其限期改正。”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