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商务粮食局
零售商促销活动备案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
实施主体 | 商务粮食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令2006年第18号)第二十条 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开业、节庆、店庆等名义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十五日内,将其明示的促销内容,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 ||
备注 |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
实施主体 | 商务粮食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令2006年第18号)第二十条 单店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以新店开业、节庆、店庆等名义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十五日内,将其明示的促销内容,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