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环保局
环境保护项目贴息补助
类别 行政给付
实施主体 环保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主要用于下列项目的拨款补助或者贷款贴息:(一)重点污染源防治;(二)区域性污染防治;(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示范和应用;(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法防防治项目。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录加强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 《湖南省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财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分两次组织专家对申请使用本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评审,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及专家评审结果排序,根据财力善联合下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和使用资金。项目完成后,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