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文广新旅游局
文物认定
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主体 文广新旅游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认定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文物发生争议的,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出裁定。”《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所有权人或持有人书面要求认定文物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提供其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以及认定对象的来源说明。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决定并予以答复。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文物所有权人或持有人依法承担的文物保护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整理并保存上述工作的文件和资料。”《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书面要求认定不可移动文物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提供其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应当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并作出决定予以答复。”《国家文物局关于贯彻实施〈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文物政发〔2009〕29号)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