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文广新旅游局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
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文广新旅游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0号)第三十八条: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因此,县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审核该项目。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