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水利局
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类别 行政奖励
实施主体 水利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 第八条 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