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转报
类别 行政给付
实施主体 交通局 行使层级 审核转报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十条 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 2、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347号)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