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财政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转报
类别 行政给付
实施主体 交通局 行使层级 审核转报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十条 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 2、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777号)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