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建设单位将工程肢解发包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交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