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检测人员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交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 第五十条 质监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检测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的,应当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列入违规记录并予以公示,直至注销考试合格证书。因违反本办法规定被注销考试合格证书的检测人员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