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交通局
行业信息统计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 交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1.《港口法》第三十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港口经营人提供的统计资料,港口经营人应当如实提供。 2.《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港口工程实行建设项目信息报送制度。第五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指定信息员将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收集、统计和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报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3.《航道建设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航道建设实行建设项目信息报告制度。航道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每月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报送工程建设信息。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