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证、运输证核发
类别 | 行政许可 | ||
实施主体 | 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二十一条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 第二十六条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 ||
备注 |
类别 | 行政许可 | ||
实施主体 | 公安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二十一条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 第二十六条 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