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出入境通行证核发
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公安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18号)第二十条 公民从事边境贸易、边境旅游服务或者参加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边境旅游线路边境旅游的,可以由本人向边境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出入境通行证,并从公安部规定的口岸出入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