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公安局
收容教养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 公安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