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处罚
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安监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备注 |
类别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安监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