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类别 行政给付
实施主体 住建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第七条 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中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按照当地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对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收入情况等分类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