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
类别 行政检查
实施主体 住建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被投诉举报记录等情况,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