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住建局
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
类别 | 其他行政权力 | ||
实施主体 | 住建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1.《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第十三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日内将合同副本送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第六条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由招标人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