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国土局
未按照规定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国土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九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对拟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进行表土剥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应当进行表土剥离的土地面积处每公顷1万元的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