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国土局
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国土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土地复垦条例》第四十三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拒绝、阻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关责任人员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破坏土地复垦工程、设施和设备,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