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国土局
执法监察动态巡查
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 国土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土地巡查制度。《土地监察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巡回检查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乡(镇)土地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土地管理部门应当采取专业人员与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和完善土地监察信息网络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