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林业局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处罚
类别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林业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