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工信局
省中小企业扶持资金项目审核
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工信局 行使层级 审核转报
实施依据 《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财企【2006】36号)第四章第十二条:各市州(含直管县)经委、财政局负责本地区中小企业申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第五章第二十二条:各市州(含直管县)经委、财政局每年对本地区中小企业使用专项资金的总体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并于年度终了1个月内上报省经委和省财政厅。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