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工信局
省级新材料企业认定项目初审
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工信局 行使层级 审核转报
实施依据 《关于做好2015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湘经信原材料[2014]523号)三、工作要求:(一)开展新材料企业认定是为加强新材料行业规范管理,做好全省新材料行业运行统计监测分析,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搞好企业生产经营协调服务等系列工作的基础,各级经(工)信、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二)申请认定的企业要认真填写《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申请表》,附齐相关证明资料,并装订成册报送当地经(工)信主管部门(附电子版),企业应对所报资料真实性负责。(三)各市州经(工)信委负责做好本地新材料企业认定的汇总工作,填写《2015年湖南省新材料企业认定信息汇总表》(附件2),同时会同统计局做好新材料企业认定初审工作,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3月3日前一并报送至省经信委(一式三份,附电子版)。省经信委将会同省统计局组织专家进行认定评审。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