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工信局
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
类别 | 行政确认 | ||
实施主体 | 工信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湖南省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1号)第十条第一款 县以上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电力设施新建、改建或扩建规划、计划和本实施办法规定,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 | ||
备注 |
类别 | 行政确认 | ||
实施主体 | 工信局 | 行使层级 | 本级保留 |
实施依据 | 《湖南省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1号)第十条第一款 县以上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电力设施新建、改建或扩建规划、计划和本实施办法规定,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