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民政局
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变更、注销审核转报
类别 | 行政许可 | ||
实施主体 | 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审核转报 |
实施依据 | 《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民发[2007]103号) 第五条:企业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下简称认定机关)提出认定申请,具体认定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确定,报民政部备案。 | ||
备注 |
类别 | 行政许可 | ||
实施主体 | 民政局 | 行使层级 | 审核转报 |
实施依据 | 《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民发[2007]103号) 第五条:企业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下简称认定机关)提出认定申请,具体认定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确定,报民政部备案。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