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人社局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转报
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人社局 行使层级 审核转报
实施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