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财政局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批初审
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财政局 行使层级 审核转报
实施依据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第七条第二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自下而上申报”; 第四十三条“国家农发办主要批复土地治理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开发范围、任务及投资额等。省级农发机构根据国家农发办的批复向下批复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国家农发办备案。 产业化经营项目实施计划由省级农发机构批复,报国家农发办备案。”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