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财政局
财政支出资金监督
类别 行政监督
实施主体 财政局 行使层级 本级保留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12号)第七十一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第七十六条“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接受本级财政部门有关预算的监督检查;按照本级财政部门的要 求,如实提供有关预算资料;执行本级财政部门提出的检查意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