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发改局
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报
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发改局 行使层级 审核转报
实施依据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商务部、发改委令2003年第4号),“第八条,商务、发展改革委分别委托各自的授权机构负责:(一)受理申请者的申请转送商务、发展改革委;(二)受理咨询并将其转达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三)通知书申请者其不符合要求之处,并提醒其修正;(四)向经过审批的申请者发放《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