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地产转移登记(含交换、赠与、裁决等)
事项名称 | 存量房地产转移登记(含交换、赠与、裁决等) |
事项类型 | 服务事项 |
设定依据 |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 |
实施机构 | 房地产管理局 |
受理条件 | 1、买卖、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3、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4、以房屋出资入股 5、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
申请材料 |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
办理流程 | 1、受理:(1天)受理单位:政府服务中心房地产窗口;初审人:李响、谢珊、王慧莲;复审人:严明 2、实地查勘、调阅档案 3、审批:(6天)审批单位:华容县房屋产权监理办;审批人:肖湘华 4、缴费 5、发证:(1天)发放房屋他项权证;发证单位:华容县房屋产权监理办;经办人:赵鹏;签字:肖湘华;加盖《华容县房屋产权监理办专用章》 6、记载于登记薄 |
是否收费 | 收费 |
收费标准 | 1、房屋登记费:非住宅260元/件、住宅35元/件 2、 转让手续费:非住宅存量房成交价的1%、存量房住宅4元/㎡ 3、 测绘成果利用费:房屋分丘平面图54元/幅、分层分户平面图36元/幅 |
收费依据 |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二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211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房产测绘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172号):关于发布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1119号) |
承诺办结时限 | 8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管理局窗口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夏: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秋冬: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咨询电话 | 0730-4188085 |
监督电话 | 30个工作日 |